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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学工部(处)工作职责

  • 来源:学工部
  • 发布者:学工部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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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是学校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健康教育、资助育人、学风建设、安全稳定、日常管理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自身建设,指导各学院有效开展学生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及时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学生教育管理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学校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和宏观指导全校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进行指导、部署、协调和督查。

二、负责制定(修订)学生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学生教育管理、权益保障、奖励资助、违纪处分等工作制度,并根据上级政策制度的变化及时修订。

三、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辅导员学习培训、考核评优、职称职级、晋档晋级等教育管理以及科研项目申报和实践平台搭建工作;组织完成辅导员招聘工作;指导各学院做好辅导员的培养管理工作。

四、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各学院开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艺术、劳育教育和实践工作;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等专项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工作;定期开展大学生思想动态调研。

五、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筛查和心理咨询服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事件预防、干预、援助工作。

六、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大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学风建设、评奖评优、违纪处分、信息统计管理等事务性管理工作;开展校规校纪、安全稳定教育,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负责学生校(园)方责任险的投保和理赔工作;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大学生奖、贷、助、补、减、免、勤等助学工作;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社会责任教育相关工作。

八、加强自身建设。完成上级部门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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