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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品长安文化 赴春日之约” 资助育人学习打卡活动的通知

  • 来源:学工部
  • 发布者:学工部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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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动“五育并举”,拓展“发展型”资助育人模式,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现开展“品长安文化 赴春日之约 ”资助育人学习打卡活动。

一、活动主题

品长安文化 赴春日之约

二、活动内容

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探访文化古迹,见证中华文明数千年的历史积淀;遨游博物馆,感悟人类文化历史的广博深远;参访红色教育基地,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见证古城新貌,切身感受城市发展脉搏。

三、活动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体在校本科生,团队成员应包含受资助学生。

四、时间安排

(一)活动报名时间:4月10日—4月12日

(二)入围名单公布/信物领取时间:4月15日

(三)活动开展时间:4月15日—5月15日

(四)获奖名单公布:5月下旬

五、参与方式

(一)报名阶段

以团队形式进行报名参加,每个团队3-6人,每人仅限加入一个团队参加本次活动;报名结束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申请团队提交的参访目的、意义、计划可行性及切合主题性筛选30个入围团队予以资助。

每个学院报送2-4个团队,并于4月12日下午16:00提交《“品长安文化 赴春日之约”资助育人学习打卡活动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品长安文化 赴春日之约”资助育人学习打卡活动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

(二)活动阶段

各入围团队在活动期间合理安排探访时间和路线,在一天之内完成探访活动。团队负责人提前2天向辅导员处报备出行时间,并在活动完成返校后向辅导员处进行安全报备。探访结束后于5月15日下午18:00前提交《“品长安文化 赴春日之约”资助育人学习打卡活动成果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电子版活动照片等材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提交的成果选出10支“春日之约优秀团队”给予500元资助补助金,其余按要求提交成果的“春日之约参与团队”给予200元的资助补助金。资助补助金主要用于路费补助、门票补助。

六、成果要求

(一)2张团队合影照片(须持探访信物和出现探访地场景或标识);

(二)其他探访照片不低于5张(每张照片中均须出现团队成员);

(三)《“品长安文化 赴春日之约”资助育人学习打卡活动成果表》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团队提交的成果存在以下情况,则取消受助资格:

1、提交成果材料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

2、到访地点不符合活动主题;

3、成果材料与活动主题不符或没有鲜明主题;

4、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成果材料。

七、参考目的地

探访地点(参考)

追寻红色印记

感受发展成就

探访历史古迹

畅游博物院馆

八路军办事处

西安国际会展中心

大雁塔—大慈恩寺

陕西历史博物馆

西安事变纪念馆

西安奥体中心体育场

城墙·碑林历史文化景区

中国国家版本馆西安分馆

西安革命公园

中国国际丝路中心

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

陕西考古博物馆

八、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审查报名材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各学院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加强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受助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加强感恩励志教育,积极营造浓郁的资助育人文化氛围。

3、各学院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安全保障和过程管理,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预案与处置。

 

附件1.“品长安文化 赴春日之约”资助育人学习打卡活动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品长安文化 赴春日之约”资助育人学习打卡活动信息汇总表.doc

附件3.“品长安文化 赴春日之约”资助育人学习打卡活动成果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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