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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西北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流程

  • 来源:学工部
  • 发布者:学工部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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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人申请: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若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附上。

   2.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各班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其中学生代表分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由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等主要学生干部组成,第二部分由各宿舍一名代表组成,第三部分随机从非贫困生中抽选男、女生代表组成。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范围内公示。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和“轮流坐庄”;评议涉及认定评议小组成员时,该成员应当回避。

   3.班级公示:在本班内以适当方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4.学院审核、公示: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再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学校复核: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学院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在“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比对复核。复核通过后,将最终结果通知各学院,并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6.录入贫困生库及系统: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院根据最终审定结果按照学校要求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库,并录入系统。



贫困生认定程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