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计划内全日制本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 用开支。具体分为两档: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3800 元;二等国家助学金学生每生每学年2800元。
四、申请流程: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下,各班辅导员处集中申请办理。
五、相关事项:
1、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2、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六、温馨提示
请同学们务必保护好个人信息,勿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手机短信,警惕以助学金名义实施的各类诈骗。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咨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9-88182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