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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2-11-21

关于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各位同学: 近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国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正处于放款阶段,不少同学已陆陆续续收到了放款的短信通知,有部分同学对学费、住宿费的扣款情况存在疑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贷款放款相关事项 (一)由于各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放款进度不同,到账时间也不尽相同,通常集中在每年的11月中下旬,具体放款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 (二)贷款银行审核放款时,无论学生是否已经缴纳学宿费,都会将贷款划转至学校银行账户,具体划转金额由放款银行核定; (三)同学们收到的放款通知为银行放款过程中的例行通知,并不代表贷款已经划转到学校银行账户,学校将以银行进账单为准,确认贷款到账金额。 二、贷款余额相关事项说明 待放款结束后,将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提交放款明细至学校财务处,学校财务处统一进行学费、住宿费抵扣。针对学生中已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已经交过学费、住宿费但贷款中的学费、住宿费金额还是划入学校账户上的情况作出特别说明: 划入学校账户上不代表二次交学费、住宿费,只是需要统一走学校账户审核学生是否已交学费及住宿费。如果已交,划入学校账户上的钱后续将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的中国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卡上;如果未交,学校财务处将抵扣未交学费、住宿费,抵扣完后如有结余,将把结余的钱发放至学生本人的中国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卡上。请同学们不必担心重复缴费。